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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、海关总署2006年第16号公告(关于发公布《禁止出口货物目录》)(第四批)

发布时间:2020-03-06浏览次数: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
公告

2006年第16号
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,现公布《禁止出口货物目录》(第四批),本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  

附件:禁止出口货物目录(第四批)
 
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
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


附件:

禁止出口货物目录
(第四批)

序号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备 注
1250510000硅砂及石英砂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天然砂,不论是否着色,但含金属砂除外
2250590000其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