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、海关总署2006年第16号公告(关于发公布《禁止出口货物目录》)(第四批)
发布时间:2020-03-06浏览次数: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公告
2006年第16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,现公布《禁止出口货物目录》(第四批),本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附件:禁止出口货物目录(第四批)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
附件:
禁止出口货物目录
(第四批)
序号 | 商品编码 | 商品名称 | 备 注 |
1 | 250510000 | 硅砂及石英砂 | 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天然砂,不论是否着色,但含金属砂除外 |
2 | 250590000 | 其他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