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政速递】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30号(关于我国输美鲶形目鱼类产品有关要求的公告)
发布时间:2020-01-02浏览次数:
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30号
(关于我国输美鲶形目鱼类产品有关要求的公告)
2019年11月5日,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(FSIS)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向美国出口鲶形目鱼类及其产品的要求》最终规则,允许我国生制鲶形目鱼类(以下简称鲶鱼)产品对美出口,该规则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生效。为方便企业全面掌握有关要求,保障我国输美鲶鱼产品贸易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(本文转自海关总署官网,原文及附件请点击原文阅读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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